最高法院长: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

2013年07月05日00:49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社长春7月4日电 题:最高法院院长周强: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

  中新社记者 欧阳开宇

  “我们强调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公开,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。”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4日在长春谈及“以司法公开促进公正”时这样说。

 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当天召开,组织方于会场旁专门设立“媒体采访区”,会议间隙,周强将在此地与媒体交流。据记者所知,这也是周强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首次面对面接受媒体采访。

  11时许,座谈会结束后,身着浅蓝色短袖法院制服的周强步入采访区,笑着与现场的30多位记者握手、打招呼。

  接下来,周强用10多分钟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三个问题。

  近一段时间,人民法院在民生审判方面的一些新动作引起社会关注,如最高法院先后出台了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、打击环境污染的司法解释,并对全国特大“地沟油”案件进行庭审现场直播等。藉此,有记者向周强问道:“人民法院是否会加大民生保护力度?”

  周强从“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”等三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,并指出,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权益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要高度重视,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。

  “我们认为,民声反映民生,公正牵动民心。”这位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说。

  “怎样提升司法公信力?”对于记者抛出的第二个问题,周强强调,各级法院要把每一个案件审理好,尤其是对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些复杂、疑难、敏感案件,各级法院更要审理好。

  “我们经常讲,万分之一的错案,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。所以,我们要求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要实现公正。”周强说。随着,他又进一步列出要实现这个目标需付出的努力。

  其中,在谈及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”时,周强明确指出,进一步推进审理过程的公开、庭审的公开、裁判文书的公开、民商事案件执行的公开,通过公开来促进公正,通过公开推动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能够做到公正。“我们强调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公开,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。

  与上述回答相呼应的是,数日前,最高法消息称,其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予以公布,日前,第一批裁判文书已集中公布。这也被外界看作是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的关键一步。

  除宣示“公正司法”、“司法公开”外,人们注意到,周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,在许多公开场合都提到了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的问题。在当天回答记者最后一个问题时,周强也对此进行了相关表述。

  “在追求公正司法、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方面,人民法院同律师,应该说有共同的目标。”周强说,在法院审理案件当中,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,各级法院都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的权利,这实际上就是尊重和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权。

  简要回答完三个问题后,周强对在场的记者表示,要为舆论监督提供司法保障,通过舆论监督来促使法院更好地坚持以事实为根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从而实现公正司法。在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方面,人民法院同新闻媒体有共同的追求,“借此机会,我们希望同新闻界的朋友们共同努力,推进公正司法,维护实现公平正义”。(完)

(原标题:最高法院院长周强: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)

(编辑:SN0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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